抗疫时期的管控举措,致使无数租房人与房东皆置身于两难之境:租金是否应当支付?合约能不能解除?损失该由谁来承担?这些问题倘若处理不妥当,极易引发争执,知悉相关法律规定极为关键。
不可抗力与合同解除
新冠疫情跟相关防控举措,在法律层面有可能构成“不可抗力”,这表明,要是因疫情致使合同根本没法履行,受影响的那一方能够要求解除合同,2020年,全国人大法工委曾清晰表明,疫情对于部分合同履行为不可抗力。
不过,并非所有情形都能够解除合同。重点在于疫情是不是致使合同目的全然无法达成。比如说,房子因封控承租人全然没办法入住,长时间不可以使用,用于居住这种租赁房屋的关键目的落空了,在这个时候主张来解除合同,获取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。
已入住租金的减免
就已入住的承租人而言,能不能以疫情当作缘由去要求减免租金呢?答案并非是绝对的那种情况。上海高院所出台的相关指引表明了,得依据实际情形来开展判定。要是因防控举措致使承租人切实没办法去使用房屋,像是商铺被要求停止营业这种情形,要求减免租金的诉求通常会获得支持。
与之相反,要是疫情并未对承租人正常占有以及使用房屋造成影响,仅仅是其收入出现减少的情况,那么要求减免租金通常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。然而,租金支付属于金钱债务,而在具备线上支付条件的情形下,是很难仅仅凭借经济困难这个理由就主张免除的。
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
国有房屋承租用于经营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,若出现经营困难状况,国家存在明确的租金减免政策,其能够向出租方依规提出请求,免除一定期限的租金,这属于政策层面给予的扶持。
即便是租赁并非国有性质的经营性房屋,要是因疫情影响而不存在营业收入或者收入大幅减少,那么承租人能够请求减免租金或者延期支付租金。法院会引导双方依照有关政策展开协商,若协商未达成一致,便会依据公平原则对合同予以酌情调整。
逾期付款的责任认定
在疫情那段时期之内,没能依照规定的时间去支付租金或者是其他的款项,这种情况下是不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呢?对于金钱债务的履行而言,由于支付的方式比较便捷,一般来说是不会被疫情直接产生影响的。仅仅只是以被封控在家、支付存在不便这样的理由来主张免责,通常是不会被采纳的。
然而,却存在着例外的情形。比如说,那用于支付所必需的U盾,被锁在了公司里面所以没办法取出来,并且公司的财务流程是一定要依赖这个U盾才行的,这就致使在客观层面上不具备支付的条件。倘若这种状况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,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是在不可抗力影响之下的履行障碍,进而免除掉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责任。
损失分担与公平原则
因疫情原因致使合同被解除或者发生变更的情况之下,常常会引发损失的产生,就好像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所造成的损失那样。那么这一部分损失究竟该如何进行分担呢?法律秉持着鼓励双方进行协商的态度,并且着重强调公平这一原则。并非所有产生的损失都是由其中一方独自来承担的,法院一般而言会去考量疫情对双方各自所造成的各种影响,从而推动损失能够得以合理分担。
前文王女士那个案例里,经过法院调解,双方各自做出了让步,房东退还了部分押金,租户承担了部分租金。这展现出在不可抗力情形之下,损失能够由合同双方进行合理分摊的司法实践思路,目的在于平衡双方利益,妥善地解决纠纷。
协商与证据的重要性
直面疫情所引发出来的租赁方面的纠纷,首先被选用的途径是协商。双方应当要坦诚地去展开沟通,依照实际的情况去探讨租金减免、合同延期或者是解除等之类的方案,寻找到那种能够实现互利共赢目的的解决办法。好多矛盾借助友好协商便可以得到化解。
要是协商未达成一致而需借助法律处理,那证据显然极为关键。不管是去主张不可抗力情形,还是用以证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,都得拿出对应的证据。像政府颁布的封控通知,确诊人员的隔离证明,以及沟通方面的记录等这类。充足的证据是去主张自身权利,进而获取法院支持的根基所在。
在疫情那段时期,你的用来居住的租房合同,究竟有没有碰到像此类的棘手情况?你又是以怎样的方式,跟房东或者租客去商量并解决的?很欢迎在评论区域,分享你所经历的事情进而表达你的观点看法,要是认为这篇文章具备一定帮助作用,那就请点个赞表示持支持态度。








